行政再审申请书以及行政再审申请书的最新范文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6-05-22 15:53:46281阅读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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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区别

法律分析:民事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点: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3、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超过6个月,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3、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超过6个月,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因此,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

2、行政申诉

对于行政申诉应提交的诉状,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规定,按理应提交的是“行政申诉状”。但是《行政诉讼法》解释却没有申诉的规定,而是在第七十三条用“申请再审”来表述。因此,对于不服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申诉状”或“行政再审申请书”均可。

3、民事申请再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

二、申请主体不同

1、刑事申诉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有权提起申诉的人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案外人认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因此,有权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案外人。

2、行政申诉

按《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的规定,有权提起行政申诉的只有当事人,案外人不可提起行政申诉。

3、民事申请再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三、申请客体不同

1、刑事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刑事申诉的客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行政申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及《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三条,行政申诉的客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生效行政赔偿调解书。

3、民事申请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及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民事申诉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生效调解。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8条的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7条、209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人民法院再审立案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以下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3)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四、申请期限不同

1、刑事申诉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对刑事申诉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但在《人民法院再审立案意见》第十条规定了刑事申诉一般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提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超过两年提出申诉:(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行政申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生效判决、裁定申请再审,应当在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但对生效的行政赔偿调解书,“可以在二年内”申请再审,没有规定起算时间。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对生效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起算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亦为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因此,对生效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申诉,亦应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3、民事申请再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形,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已修改,笔者认为,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除了上述条款规定外,还不应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应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五、管辖法院不同

1、刑事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刑事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由一审法院审查处理。未经终审法院审查处理的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也可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2、行政申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申诉。

3、民事申请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后,申请人不见判文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接受和审查再审案件民事申请的若干意见:

1.再审申请。 (若干方必须支付一些副本,并将其自行计算。例如,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必须支付三份。所有必须是原件。)

2.一审判决书有效。 (一份,你可以。)

3.二审判决书有效。 (一份,你可以。)

4.重新审查有效判决文件。 (如果是,请提交。一份副本可用。)

5.申请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情况。如果该人亲自到办公室,他/她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将原件送交法官检查;如果是委托律师, 当事人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法官核实律师卡。原件可以。)

6.营业执照。 (适用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单位的情况。一份,公司的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申请人是法人的情况。一份副本,原件是必需的。证明上写着:“XXX是我单位的XX职位,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把单位的公章。)

8.确定主要负责人。 (适用于申请人是非法人团体的情况,例如合伙企业。一,原件是必需的。内容类似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9.授权书。 (一,请求原件。)

10.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要求代理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律师证明(律师证书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公章),并携带原始身份证或原律师证明书供法官核实。)

11.律师事务所的来信。 (适用于律师的情况。一份,原件是必需的。)

12.原诉讼期间提交的主要证据。 (一份,你可以。)

13.支持重审申请的相关证据。 (一份,你可以。)

14.提供CD-ROM。 (提供重审申请的电子申请,一审判决文件和二审判决文件,并要求WORD格式,一份,必须制作成CD-ROM。 审查,复审复审,复审判决等也应当制成电子文件。

这里提到的Word格式是指扫描后通过特殊软件手动输入或转换。 简而言之,它必须能够编辑,修改,复制和粘贴文本表单,然后将这些Word文件刻录到CD。 如果您扫描或判断照片并将其放入Word中,则不符合要求。

特别说明:上述材料可按上述顺序排列(否则法官必须让您按此顺序重新排序),以便您可以直接交给法官。 由于上述材料项目和安排顺序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诉讼材料收集清单”进行。

另外,不要将第一实例和第二实例判断文件绑定在证据材料手册中(因为一审判决文件需要按照我上面写的顺序单独列出),否则,遇到严格的法官可能会让你打开它。 如果您必须使用裁判的文件作为证据,除证据外还要准备一名裁判。

一件材料就足够了,另一方可能不会提交书面意见。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和其他材料。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复审申请书副本送交另一方。

另一方应在收到重审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如果没有提交书面意见,不会影响人民法院的审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补充相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行政再审申请书受理通知书有时间限制吗

行政再审申请书受理有时间限制,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两年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第七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行政再审申请书以及行政再审申请书的最新范文

行政再审申请书是哪一级法院审理

行政再审申请书是由做出裁决的上级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不服二审行政判决,申请再审诉状如何写

不服二审行政判决的申请再审诉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可以参考民事再审申请书来写。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立案并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予以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八条 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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