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的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代表产生的程序
(1)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查;
(4)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分别有什么职责
团章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责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第四章 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责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工作,是军队和武警部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和武警部队中团的组织在党的委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的规定和指示进行工作。
综上,相同点:都是团的权力机构,有审查本级团的工作报告,决定本级团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团的委员会的职权。
不同点:1、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的是全国团的重大事项,地方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只限于本地区内。
2、团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的是团的中央委员会,地方代表大会只能选举地方团的委员会。
3、全国代表大会可以修改团章,地方代表大会无权修改。
4、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地方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分五年和三年两种情况。
团的代表大会几年举行一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三章第十五条:
每五年举办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扩展资料:
团的代表大会的职权:
根据团章规定,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指导思想:
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制定两个选举规则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和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使团的民主选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青团-中国共青团章程第三章

团员代表大会是什么
团代会是中国共青团团员代表大会的简称,主要是讨论学习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文件精神,以及团委委员的换届选举等等
第十七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参考资料:中国共青团 团章
什么是团代表会议?
团代表会议是团的各级代表大会时,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召集的代表会议。
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十二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十三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调整和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扩展资料:
团代表会议与团代表大会不同
(1) 性质上的区别
团代表会议不是团的领导机关,而各级团代表大会是该级团的领导机关。
(2) 任务和职权上的区别
全国团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修改团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选举同级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而团代表会议是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某些重大问题。例如,讨论党对团的工作新的重要指示或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布置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等,它不能承担代表大会的全部任务。
(3) 选举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人数上的不同
团的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但增选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而团的代表大会的职权在这方面没有此项限制性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上的不同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应当按照团章规定,定期召开,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期,需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团的代表会议则是不定期的,可以由团的各级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5) 代表产生的不同
各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应由下一级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各级代表会议的代表,可以由下一级委员会或全委扩大会推选产生。
参考资料:
——团章
——团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