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的行为有哪些还有危险驾驶有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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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行为
- 2、危险驾驶有哪些行为
- 3、哪些行为属于危险驾驶行为
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行为
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行为?依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有哪些行为
危险驾驶包括以下行为: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5、追逐竞驶、吸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闯红灯以及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哪些行为属于危险驾驶行为
危险驾驶的行为有: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 醉酒驾驶 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 危险驾驶罪 如何认定 危险驾驶罪与 交通肇事罪 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的共同之处:三个 罪名 既然都规定在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间的区别。其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 过失犯罪 ,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2、在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只包括 醉驾 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 交通肇事 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 法规 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 3、在是否要求出现危害结果上不同。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交通肇事罪为结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危险犯。 4、量刑上不同。比着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较轻的犯罪,因为毕竟没有发生危害后果,而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都要求造成严重的后果,由此带来量刑上的差别。 二、哪些行为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的行为有: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是刑八修正案中新增的罪名,有必要进行深入认识。而其中最常见的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就是醉驾了,此时除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同时还会对驾驶人员作出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就包括吊销驾驶证,一定年限内不允许重新考取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