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单独二胎有补贴吗和广东单独二胎
广东单独二胎广东单独二胎有补贴吗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广东单独二胎广东单独二胎有补贴吗,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广东”单独二胎“政策已实施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新增进昨日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按程序已经在3月27日表决,如获人大通过,“单独二孩”政策将走完立法程序,但具体实施时间还待定。
按照全国人大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在广东“单独二孩”正式实施前,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这项条例的修改议程特别新增进昨日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大会审议。
条例最大的修改为: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什么是“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举例来说,某夫妻婚后生下一个孩子甲,后夫妻离异,孩子甲判给男方,女方再婚生下孩子乙,即便男方后来没有再婚再育,孩子甲也不算独生子女。
省卫计委权威答疑 表决通过立即实施?
卫计委建议 省人大决定
对于政策为何迟迟才落地,江效东表示,之前单单政策论证就前后调研了两年时间。国家本月20日正式批复,到昨日短短5天就提交上省人大讨论,在全国范围内都算速度快的。
政策是否会在表决通过一刻正式实施?江效东表示,卫生计生委是向省人大提出这样建议,国家卫计委也赞成,但最后会否立刻实施,由省人大决定。
“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国家制定的计划生育国策放松了,或者是放开了。”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陈元胜说,按预测到2030年增长70万~80万人口,平均每年增加4万~5万,高峰期则是7万~9万。“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应该会是个高峰期,特别是高龄的妇女会相对集中在这段时间。”
怀孕八九个月怎算?
政策实施前 出生算超生
对于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但在政策落地前怀孕的妇女,陈元胜表示会为这些人制定人性化的过渡政策,不算违法生育。但在国家政策出台之后、广东的政策实施之前这段时间出生的,比如说今年1月、2月就出生的,陈元胜明确表示:“广东政策实施前生育的都是违法的,将依法处理。”
陈元胜进一步表示,国家的“单独二孩”政策在去年12月底经全国人大通过,当时怀孕两三个月的看到了希望而留着胎儿,这可以理解,到现在这些孕妇应该是六七个月身孕。“但有些现在已怀孕9个月,也说看到了国家政策留着,这就讲不过去了。”
至于这些符合“单独二孩”条件、目前已怀孕八九个月、在广东政策实施后再生育的女性是否算超生,陈元胜称还要再研究。
符合条件可随便生?
“单独二孩” 不设间隔期
政策通过后“单独二孩”具体该如何申报?江效东介绍,广东从2003年开始,育龄夫妇登记结婚后会领到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随后系列内容都通过该证申报,“生育一孩时,要向计生部门登记,而符合‘单独二孩’的,也要做这方面的登记,同时进行审批”,他表示,“单独二孩”的办理流程和“双独二孩”一样,生二胎都属于照顾生育,需审批才可以。
“‘双独二孩’已取消间隔期,‘单独二孩’我们给省人大的建议中,也没有设置间隔期”,江效东表示,生完二胎后会建议首选进行上环或结扎,但没有强行规定,这在之前计生条例都已有规定,本次也没有进行新的修改。
目前全国已有八个省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广东会借鉴这些省份的做法。
外地准生"单独二孩"在深参保人可享生育保险
外地准生“单独二孩”在深参保人可享生育保险
女方为深户须到我市计生机构开计生证明
湖北省“单独二孩”政策敲定3月落地,让先生是湖北人的刚刚意外怀上“单独二孩”的深户的齐小姐很是高兴。但担忧也随之而来。“问医院,说拿湖北的‘准生证’,不给用生育保险?”昨日,市卫计委及市 社保 局均对此回应:持有已放开“单独二孩”政策所在省份计生机构开出的计生证明,在深参保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齐小姐2000年来深圳工作,随后把户口迁到了深圳,也在深圳参加了医疗保险。她本人是独生子女,丈夫是湖北人,两人都在深圳工作生活。,他们拥有了第一个宝宝。自从国家公布实施单独家庭可生育第二个孩子之后,齐小姐一直心心念念要再生一个。今年初,湖北省宣布将“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时间敲定在3月。几天前,齐小姐发现自己意外怀上了,尽管深圳的“单独二孩”政策还没落地,但她却并不担心。“我才怀上1个月,回湖北办证,来得及!”
但随后发生的事情让齐小姐有点担忧,“我到我们家附近的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咨询过,医生说,如果没有深圳的计生证明,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可深圳还没有政策啊。”孩子入户的事情也让齐小姐有点担心,“如果没有深圳的计生证明,不知道能不能把户口落到深圳?”
带着齐小姐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深圳市卫生计生委计管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内地多个省份陆续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像齐小姐这样的情况,深圳的计生部门也开始接触到。如果湖北省的计生部门能为齐小姐开出计生证明,允许齐小姐及其丈夫生育“单独二孩”。深圳的计生机构可以为齐小姐及其丈夫开具计生证明,用于产检及住院分娩时享受生育保险。
就此问题,昨日市社保局也进行了回复。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我市《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自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之日起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女方为深圳户籍,需要提供我市计生工作机构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可享受我市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该负责人说,单独夫妻中比如男方所在的省份已经放开“单独二孩”,女方属于深圳户籍。男方在所在省份办理“单独二孩”计生证明时,女方要到户口所在街道计生机构开具婚育证明。
齐小姐也表示,在街道计生机构咨询到内地办理“单独二孩”手续时,工作人员也告知,除了需要提供本人的个人资料之外,还有提供其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属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广东卫计委:过渡期怀单独二孩“先留着”
市卫计委称“未接到省里通知”
3月4日,广东省卫计委就已经怀上的“单独二孩”去留问题回应称“不需要引产,可以先留着”,引起了单独家庭关注。昨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对此回复“没有接到省里相关通知,没有新消息发布”。
据媒体报道,3月4日,二十几名孕妇和家属到广东省卫计委呼吁尽快落实“单独二孩”政策。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广东已按国家报备程序补交了材料,何时放开要等国家批复。”同时,他对已经怀上的孕妇说:“不需要引产,可以先留着。”但抢闸生产的孕产妇是否算超生、是否要补缴社会抚养费等问题,该负责人却未正面回应。
广东省卫计委的答复引发关注。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市民王女士认为,广东省卫计委的答复如此模棱两可,现在还没怀上还是不想冒险“抢闸”。“万一说算超生,在深圳得罚20几万,多不划算”。市民曾小姐则比较乐观,“既然都说可以不用引产先留着,那就是可以上车补票?既然都放开‘单独二孩’了,什么时候生老百姓自己说了才算啊。”
昨日,众多深圳媒体就此问题咨询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接到省里相关通知,没有新消息发布。”此前,市卫生计生委主任蔡立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曾强调,生育“单独二孩”必须事先经过计生部门的审批。如果在“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前,提前怀上了“两孩”,按照现行计生政策,仍属于超生范畴。
更多推荐:
无业妈妈也能享受到生育补助
生育保险政策法规
广州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有哪些?
广东生单独二胎政策规定有哪些参保待遇?
广东生单独二胎有哪些参保待遇?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只是在具体的生育后产假核定天数上,单独产妇肯定无法享受35天的独生子女假期。其余假期,依然沿用原来的标准实施。
单独夫妻在生育二孩时只要参加了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且二孩生育符合计生政策,即可得到生育保险基金的保障,包括女性参保人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等。
注意:只是在具体的生育后产假核定天数上,单独产妇肯定无法享受35天的独生子女假期。其余假期,依然沿用原来的标准实施。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spanide;30(天)×假期天数
其中假期天数计算方法为: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15天;
(3)难产假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采用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符合政策的二孩怀孕流产可按相关规定享受流产假。
2、生育医疗费
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等。

二孩政策什么时候推出
二胎政策是什么时候提出的?为了调整我国的人口政策,于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放开二胎,这象征着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二胎政策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2010年2月4日《中央明确五年内不会放开二胎政策》:国家人口计生委针对2009年以来国内外关于“放开二胎”的争议和传闻,强调“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2011年3月7日《国家计生部门正研究二胎政策 或在京沪穗试点》: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表示,预计十二五期末有可能放开“生二胎”。据悉,第一步将为“单独子女”放开二胎;第二步才将全面放开二胎,城乡一致。
2011年7月10日,《广东申请试点“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接受采访时称,广东已正式向国家提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试点的申请。
2012年8月,《广东“单独二胎”试点申请一年多未获批复》:广东省从2011年3月开始向国家申请“单独子女”生二胎试点尚未收到批复。广州市人口计生委表示,由于广东省的试点申请尚无结果,原计划成为广东省试点城市的广州也无法进行试点。
2012年12月29日,《国家计生委:前主任所称放开二胎非官方口径》:国家计生委表示前主任张维庆所称“计划生育政策改革正在研究中,一项可能的改革是允许城市居民生二胎,即使夫妻其中之一并非独生子女”并非官方发布,也非可靠消息,张维庆的说法不代表官方口径。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宣布了单独二胎政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有了新消息,为了调整我国的人口政策,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放开二胎,这意味着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全面二孩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全国各地二胎开放时间表:
天津:2014年2月1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后的《条例》将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并对第十六条第二款做了相应调整,标志着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在天津市正式落地。在天津,按该市《条例》规定,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但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
浙江:2014年1月27日,浙江省建德市第一例“单独二孩”申请完成了受理审批。
北京:2014年2月21日起,北京正式启动“单独两孩”政策,成为继浙江、江西、安徽、天津之后中国第五个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值得关注的是,各省份有关新政的落地政策不尽相同,在上述5省份中,北京和天津设置了4年生育间隔的限制。
广西:广西确定于2014年3月1日起启动实施“单独两孩”。2014年1月13日,广西人大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广东: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分析指出,该“条例”修法议案有望经表决通过后实施。在广东之前,已有11省份启动新政。
贵州:贵州亦有望最早在3月份启动。贵州人大常委会拟于2014年3月或5月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表决通过后公布施行。
山东:人口大省山东有望在5月启动实施。据报道,《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预计今年5月份进入审议程序,届时,“单独两孩”政策有望通过。
海南:2014年2月20日,《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被提请至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人士表示,新政有望3个月后在海南落地。
湖南:2014年3月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由省人民政府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决议的有效实施;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河北:河北“单独二孩”政策方案已报批,最晚于6月底出台。
内蒙:内蒙古与青海两地“单独两孩”政策将于今年上半年落地;山西则有望于6月前后正式实施。
四川:四川则将继续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前对其他生育政策的规定: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甘肃:2014年4月2日,甘肃省宣布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南京:2014年3月21日,南京推出的新举措。包括:尝试名校托管办学,新设名校分校等,采取就近兼并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此外,为应对“单独两孩”,南京将投入20亿发展学前教育。
重庆:2014年3月26日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即日起,重庆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子女。重庆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28周岁的,申请再生育时间应间隔3周年以上。
湖北:2014年3月27日起,湖北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湖北“单独两孩”方案已获得国家备案通过,将于本月底开展试点办证,新政有望于3月份在湖北全省启动实施。
西藏:2014年9月17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
广东“单独二胎”政策2019
“单独二胎”政策
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
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广东“单独二孩”独生子女定义以国家相关定义为准。《国家卫计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明确:“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关于再生育申请的有关要求:
(一)申请对象
双方或一方为广东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以下简称“单独”夫妇)。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卫〔2015〕20号),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二)申请材料
“单独”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受理地点
乡镇、街道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审批机构)是受理审批“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的主体。为方便群众办理申请,审批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上报申请材料。
1.“单独”夫妇双方为我省同一乡镇(街道)或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户籍的,由夫妇双方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
2.“单独”夫妇双方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但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的,由夫妇双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
3.“单独”夫妇户籍不在省内同一个地级以上市,但女方常住在男方户籍地的,可由夫妇双方向男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
4.“单独”夫妇一方为我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由夫妇双方向我省一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
“单独二胎”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